【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启东市红十字会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供应商:
一、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启东市红十字会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现对该项目询价公告中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询价公告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详见附件,请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
2、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为:货物到场安装、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0%,同时返还5%履约保证金,其余5%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在整机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但供应商仍对电池部分提供免费质保,确保电池待机寿命达到五年。
二、本补充通知文件作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询价公告同等的法律效力。
启东市红十字会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红十字会: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红十字会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完全符合本询价公告的要求,如有负偏离视为验收不合格,我方承担所有损失。
2.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我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为3年,电池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在AED寿命期内,定期巡检、维保服务(至少每三个月巡检一次,巡检记录报告给启东市红十字会),确保AED在寿命期内状态正常。如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负责修复。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好故障,每次罚1000元扣款。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 在交货时我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5.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