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TGC2025070305(CS083)

预算金额92万元

最高限价:6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者总价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是通皋新能源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人应在采购人发出现场踏勘要求后3日内到达项目现场单个项目签订合同5日内,完成电网情况摸排,现场踏勘、测量、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完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8日内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个项目签订合同1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个项目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个项目通过采购人内部投资决策后,3日内完成提交最终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成交后派遣至少一名项目组成员常驻项目现场,配合通皋新能源进行相关工作等,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资源调查与选址、现场技术踏勘与评估、相关资料收集与分析、项目投资决策、备案流程配合:配合采购人内部项目评审、决议等程序,辅佐准备备案所需的项目申报材料,配合项目获批国网接入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配合采购人做好技术咨询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此项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50MWp及以上的光伏可研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盖章页等)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71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

3.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将视为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0513-68976990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4楼

联系方式:18262505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电   话:0513-6897699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0513-590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