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汇集团金融服务部年度诉讼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锦汇集团金融服务部年度诉讼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4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5032101(CS031)

项目名称:江苏锦汇集团金融服务部年度诉讼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费率100%。单件诉讼、仲裁案件全流程(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执行异议)代理的计费基础为:>1 万元,≤10 万元,6.6%;>10 万元,≤50 万元,5.5 %;>50 万元,≤100万元,4.4%;>100 万元,≤500万元,3.3%;>500 万元,≤1000万元,2.2%;>1000 万元,≤1亿元,1.1%;>1 亿元,0.5%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5、人员要求:律师团队至少有3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均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备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及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01日至2025 040917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 “投标人”→插入 CA 锁,输入 CA 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刷新重试)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041409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3(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04140900(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3(启东市金桥路199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址: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 500

联系人:林哲文

联系方式:0513-6996133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

联系人:陆庆燕

联系方式:13584720066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0513-83351266

项目磋商经办人:0513-83351266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