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绿化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B3206930324000099项目名称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项目
标段编号B3206930324000099007001标段名称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类型施工

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央路综合改造(复兴路~振兴路)

2.1.2建设规模:中央路(复兴路~振兴路),城市主干路,道路长1638米,红线宽50米,工程投资额约6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2月,竣工日期: 202211月。其中:星湖大道以北路段必须20225月底前完工,星湖大道以南路段必须202211月底前完工。

2.1.5 质量要求:

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贰级养护标准,养护期贰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上所显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29日至 20222170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217 9 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现场递交资料时请自行携带签字笔。

10.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58号恒隆国际B14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话:

0513-81529979

 话:

18051668292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