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3-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中的拍卖行为,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方式征集国有资产拍卖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机构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在南通市祟川区和港闸区,经营年限在5年以上(成立时间在2012年12月31日前);
2、实收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拥有国家注册执业拍卖师2名以上;
4、经营状况良好,且在近三年没有违规记录;
5、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经营办公场所在200平方米(含)以上,不含租用的仓库、展厅、场地等,以租赁合同和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第2、3、5项的截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1式4份,原件备查,并提交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1、报名登记表(附件);
2、企业简介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企业资格、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拍卖批准证书、会员单位证书、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与拍卖业务相关的专业经营项目批准证书等);
5、符合条件的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及2017年度社保缴纳记录;
6、从业人员名单及2017年度社保缴纳记录;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8、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
9、2017年度企业参与拍卖的拍卖确认书及收费票据。标注公益拍卖、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拍卖(租)和接受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资产委托拍卖(租)的场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2017年度企业缴纳税收正式完税发票;
11、根据需要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拆封处加盖公章、法人印鉴。
三、公示及提交申请材料截至时间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18年3月23日至3月30日;
2、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17:00;
3、申请材料送达地点及联系人:
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裙楼4楼G05窗口 ;联系人:戴苏湘 ;联系电话:59001958;电子邮箱:ntgzwcqc@163.com。
四、拍卖机构确定办法
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拍卖业务机构的资格和经营情况进行审核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家拍卖机构,并上网公示。
附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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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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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册 资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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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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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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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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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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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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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本公司经认真对照征集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并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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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结果: |
年 月 日